2023年成都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的最新政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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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7 15: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深藏blue 于 2023-11-17 15:46 编辑

   三、初中入学
   (一)信息核对。4月20日-27日,本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 (多胞胎) 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二)公办初中入学。6月9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6月16日-19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区 (市) 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5日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7日前,组织开展所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三)民办初中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所属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9日-10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2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4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6日-19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30日,区(市)县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月8日-9日,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7月11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目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7月14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四、其他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成教办(2022] 13号),随迁子女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由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残疾儿童少年。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根据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
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三)优抚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 (市) 县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6日-2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做好本市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控辍保学职责。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行义务教育控保学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二)强化招生计划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各学段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充分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清理取消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四)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学籍注册,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严格学籍转接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相关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和教育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三个严禁”要求,公开举报电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取消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招生入学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加强风险预判,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

                                                                      来源:成都市教育局  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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